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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6年3月教职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

发布时间:2026-02-27点击数:

院属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1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二、主要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2.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3.习近平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4.教育部召开2026新春第一会 全面部署推进学生身心健康工作

学习方式

(一)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结合高校工作实际,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办学理念,深入思考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布局、支持科研人员勇攀高峰、产出原创性成果的实践路径,让“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地见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交大力量。

(二)开好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党支部应于 3 月 13日前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有关要求

1.以党支部为单位,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于5日下午(特殊情况,可调至12日下午)组织本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和交流,并按学校要求提前3天报送安排。学习资料由组织员发送给党支部书记。

2.请支委在学习结束后3天内,将学习会场全景照1张通过微信发送给组织员。同时,请支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年底支部考核重要支撑材料。

3.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采取联学共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实效。

4.组织生活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方可开展,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

另,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由学生党建工作负责人参照本通知并结合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要求下发相关通知。

院党委

2026年2月27日